【圆明网】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的。刚开始拜读《转法轮》后,内心激动无以言表,我知道这个法就是我要找的大法,决心要一修到底,圆满随师还。我时时处处严格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不断提高心性,每当做好时就感觉师父在给我净化身体,功力也在不断的上长,短时间就无病一身轻。我想:这么好的功法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,让更多的人走進大法修炼,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儿了。如果人人都按照真、善、忍的标准做到那该多好啊。
师父说:“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。”“对于财的舍弃,当然它也是一方面,也是比较主要的一方面。”[1]我悟到: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,在修炼过程中就是要不断的修去各种执着心、特别是对于钱财的执着,在当今社会一切向钱看的潮流中、在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中,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如何把握好修炼的机缘、不被钱财利益所诱惑,从而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是每个同修都要必须面对的。
在单位,我的工作是负责办公室、后勤等工作,我谨记师父的教诲,在钱财方面不敢有丝毫非分之想。有一年过年期间,相关工作单位人员大老远的从乡下给我送来当地土特产,过年期间不便拒绝,过后我通过邮电局给他寄去汇款。一次单位装修办公室后,有私企老板给我送钱,我当时就拒绝了,并给他弘法,讲了自己按照真、善、忍修炼的体会,他表示非常有兴趣,我将师父讲法录像拿给他看,他看后说,讲的真好。
在炼功点义务为同修服务,凡事牵扯的钱的事我都主动付出,不要同修出钱,我觉的这是修炼者应有的本份,我就谨记师父教诲:“不存钱、物,不搞治病活动。松散管理。”[2]在炼功点上主动提供集体炼功使用的播放机、磁带,为了弘扬大法自己出钱购买放像机等,放像机就是专一用来观看师父教功录像及师父讲法录像,常人的视频内容绝不在放像机中播放,我认为这是大法弟子以神圣之心敬师敬法的必然。
为了找到合适的场所能够集体观看师父的讲法录像,我们曾经多次租赁其它单位的场地。有同修看到我在义务付出,明确提出愿意主动出钱,我都拒绝了,大法给予我崭新的人生,为大法、为同修付出是应该的。如果确实有心为大法付出的同修,我就请他直接把事情做好就行,我是不沾钱的。
大约在一九九八年底,有同修拿了一百元钱给我,说用在集体炼功场所,在推辞不掉后,我用化名将这一百元钱捐赠给了当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。
有一段时间,我的工作是专门搞销售、推销相关产品。虽然任务重、压力大,但我从不在炼功点、或同修群体当中去做推销。有人认为;反正他(同修)不在我这里购买就要在别人那里购买,我主动给他(同修)推销他(同修)需要的产品没有什么错呀!我不是这么看的。我认为同修们走到一起是来修炼、是来证实大法的,怎么能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赚钱呢?假如修炼者在修炼团体中搞推销,那炼功点会是什么样子?这等于是在破坏集体炼功、切磋交流的形式啊!除非同修认为必要且主动找到我这里提出购买我所销售的产品,那也是在我工作时间段要做的工作,这在当初我就是这么认识的,而且对此非常谨慎。
以上是我在个人修炼中, 修去利益心的几件小事和个人修炼体会,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。
谢谢师父慈悲救度!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转法轮》
[2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大圆满法》〈附录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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